您所在的位置: 盈科律师事务所朱瑞雷律师团队 >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
盈科北京房产部 主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委员会 委员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 委员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详细>>
律师姓名:朱瑞雷律师
手机号码:13611119597
邮箱地址:13611119597@163.com
执业证号:11101201010832193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盈科律师事务所
房屋租赁终止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年月日共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X元(大写:X);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元(大写:X);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X元(大写:X);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XXX等物品,价值人民币X元(大写:X);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X元(大写:X)。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X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X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X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元(大写:X)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帐号见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